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例行发布的“截至2月19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透露:2月1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94例,新增死亡病例114例(湖北108例,河北、上海、福建、山东、云南、陕西各1例),新增疑似病例1277例。
但很多人关注到,其中出现了一段:湖北新增确诊病例349例(其中:武汉新增615例,仙桃等4市新增13例…….)的数据。“武汉就新增615例,仙桃等4市新增13例,那么就算其他地方没有变化,湖北也应该新增确诊病例628例,为何整个湖北新增确诊病例反而只有349例了?当中差的279例哪里去了?
原来,“最新情况”中有所说明:荆门、咸宁等10市州对确诊病例中来源于原“临床诊断病例”者进行核酸检测,通过综合分析,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病例从确诊病例中核减,共订正核减279例。
据悉,这是源于国家诊疗方案的两次变化带来的统计方式影响。
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说明 第六版诊断标准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确诊病例仍然“需有病原学证据阳性结果(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而早期在湖北地区没能一一将有临床症状的患者通过核酸检测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的前提下,在专家的呼吁下,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在湖北省的病例诊断分类中增加了“临床诊断”,即湖北地区的患者通过肺炎的CT等影像学临床诊断就被纳入新冠患者统计,这也是2月13日早上国家卫健委疫情通报中“湖北骤然新增新冠肺炎病例14840例”的来由。而这部分患者后续核酸检查,其中的一部分被确诊并非新冠病毒引起的肺炎,他们也就成了核销的病例。
对此,也有网友表示很考验智商。
有人在终于算明白帐之后,认为“用武汉新增减去其他地区核减,感觉不合逻辑”,也提出建议:“新增确诊归新增确诊,核减为核减,两者能否别放在一起?”或者“在总确诊数里核减,而不是在当日新增数目里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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